教练员廉洁带教“五不准”规定
1、不淮在教练期间办私事; 2、不淮以“伙食费”、“茶水费”、“辛苦费”等任何形式收受学员的钱物; 3、不准在教练过程中的就餐时间里,由学员替教练员付费就餐; 4、不准以过生日、装饰住房、办婚丧事等任何借口,收受学员的钱物或摊派劳动力; 5、不准向考官送钱物; 以上规定请学员协助监督。